作者: 中国三农发布
作者简介: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指导
描述: 一位老年网友问,她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大儿子,但是现在后悔了,该怎么办?我们说啊,与继承不同的是,父母在世时将财产分给子女,这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那么赠与行为能否撤销呢?父母如果后悔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子女,能不能要回来呢?民法典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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