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致5名学生死亡!“广西师大附近民房起火事故”一审判决:3人获刑

作者: 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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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广西师大附近民房起火事故”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赵某、吴某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悉,2019年5月,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栋6层的民房发生火灾,共烧毁电动车18辆,摩托车1辆,造成5人(学生)死亡,38人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公寓老板陈某、管理人员吴某和房东赵某分别被刑事拘留和逮捕。

曾致5名学生死亡!“广西师大附近民房起火事故”一审判决: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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