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并故意传播,男子获刑8个月

作者: BRTV新闻

作者简介: 我们可能是一个交通号

描述: 2月28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2020年1月24日,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微信号编造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后前往公共场所故意传染他人的虚假疫情信息。该信息在网络上被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通州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谎称自己感染新冠肺炎并故意传播,男子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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