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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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一些互联网公司会要求技术岗等岗位的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后不得到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否则就可能面临赔偿。上海一中院日前就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劳动者因跳槽到原单位认为的“竞争企业”被要求支付200万违约金,此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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