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顶替他人公职,11岁就开始领国家工资

作者: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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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7月2日,山东菏泽。牡丹区政府通报“11岁小孩领取国家工资,被指顶替他人”,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冒名者邱之豪已被“除名”开除公职,给予其父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此前,网友“菏泽张先生”发文称,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山东一校长为儿子伪造档案顶替他人公职,11岁就开始领国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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