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可构成犯罪

作者: 燃新闻

作者简介: 有温度 有深度 有情怀

描述: 近两年来,顾客利用超市自助结账模式不结账、少结账多次盗窃商品案件时有发生。“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构成盗窃罪的案件近两年来呈多发趋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宁表示,贪图小便宜,抱有侥幸心理,缺少法律常识是此类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超市购物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可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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