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闯红灯,谁的责任?“灯头”需让“灯尾”先行!

作者: BRTV新闻

作者简介: 我们可能是一个交通号

描述: 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与红军营东路的交叉口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事故中一辆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老人倒地受伤。面对前来处理的民警,双方都表示自己没有闯红灯,是绿灯时通行。民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是刚变绿灯进入路口,属于“灯头”,而自行车则是绿灯变为黄灯前越过停止线,属于“灯尾”。依照“灯头让灯尾”的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都没闯红灯,谁的责任?“灯头”需让“灯尾”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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